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2月22日
發文字號:真臺益字第110-0022號
附件:申請表
奉主耶穌聖名
主旨:本會為協助原住民學生團契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之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特訂定「原住民學生團契學生生活資助金實施辦法」。敬請各學生團契主任協助符合條件之青少年,向本會提出申請。
說明:
一、依據利河伯社會福利基金會「多加愛心團」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申請對象:原住民學生團契家境清寒之在學學生,於就讀期間無力負擔伙食費者,平素信仰良好,品學兼優之學生。(清寒助學金與生活資助金請不要重複申請)
三、補助金額及名額:
補助之金額失親8000元、單親6000元、清寒4000元。名額失親5名、單親10名、清寒20名
四、申請所需文件:
1.申請表乙份(如附表一)。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需蓋註冊章)或在學證明書。
3.本學期註冊繳費收據正本,需蓋有學校印鑑證明。
4.清寒證明。
5.戶籍謄本。
6.代理申請單位推薦二名以上(請加填寫附表二)。
五、申請期間:即日起~三月卅一日止。(以郵戳為憑)
六、申請方式:由主任協助推薦申請家境清寒,無力負擔伙食費之在學學生,申請人填寫申請表並簽名,且主任簽章並蓋學生團契公印後方得申請。
月份
2 月 2021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2月22日
發文字號:真臺益字第110-0021號
附件:申請表
奉主耶穌聖名
主旨:本會為協助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之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特訂定「清寒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敬請各地教會協助符合條件之青少年,向本會提出申請。
說明:
一、依據利河伯社會福利基金會「多加愛心團」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申請對象:凡本會之信徒,現就讀公私立學校之國中、高中、大專院校,平素信仰良好,在校品學兼優之學生。
三、申請條件:
- 一○九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業成績七十五分以上,且不得有低於六十分之科目。(請提供顯示分數之成績單或成績對應表)
2.操行成績「甲等」或八十分以上者。
註:1.享有公費之公費生及享有子女教育補助費之學生,請勿再申請此項助學金。
2.本助學金申請辦法「公費生」之定義:學雜費全免,並享有政府支付之生活費補助者。
3.延畢生、就讀空中大學、在職進修、補校、…等進修學校者,不在補助之內,請勿申請此項助學金。
四、申請所需文件:
1.申請表乙份(依照本會所制訂格式,如附件)。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3.一○九學年度第二學期註冊繳費收據正本(證明繳費之文件)。
4.一○九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正本乙份。
5.戶籍謄本及撥款帳號封面影本。
6.低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突遭變故證明文件(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書正本)。
五、申請期間:即日起 ~ 三月卅一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六、申請方式:申請人填寫申請表並簽名,提經職務會審查通過填寫推薦理由,且教務負責人簽名並蓋教會章後方得申請。
七、獎助金額及名額:國中生2500元20名、高中生5000元20名、大專院校生8000元15名。
八、若申請人數過多時,則依照學生成績之高、低和寄達之先後順序及家境清寒優先順序、排列錄取,額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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